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拟对我院2024年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调研。诚邀有相关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通选聘专业审计机构,对医院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医院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合规性审计报告。(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二、参与调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
(八)服务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调研资料要求
(一)调研资料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机构规模)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三证合一,则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与调研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
(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承诺书(附件2固定格式);
(七)无严重失信记录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八)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不限于本次调研的服务方案等);
(九)报价表(附件3固定格式)。
四、参加调研须知
(一)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项目调研活动、自主采购活动等。
(二)调研资料接收时间:
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单及上述有效证明文件、方案等材料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2. 递交方式:现场报名,本项目不接收邮寄。
3. 递交资料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12楼财务部
联系人:代老师、陈老师 电话:028-64329080 监督电话:028-62369507
附件一:/Uploads/file/20250915/s1_20250915143027_69145.docx
附件二:/Uploads/file/20250915/s1_20250915143037_71117.docx
附件三:/Uploads/file/20250915/s1_20250915143053_36668.docx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