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一)食材采购清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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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食材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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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杂 |
1.包括食醋、酱油、香料、味精、糖、干货等一切干杂辅料配料类。 2.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3.酱油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食醋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4.香辛料符合GB/T 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所有干杂材料均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定型包装类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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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禽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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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禽蛋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2.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的规定。 3.配送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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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产品 |
1.至少包括养殖生产的鱼、虾、鳖、蟹、贝、藻类鲜活品。 2.水产品的淡水鱼类、海水藻类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3.水产品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大小基本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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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产加工制品 |
1.经过腌制、干制、熏制、熟制、罐装和综合利用的水产品加工制品。 2.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的规定。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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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米(核心产品) |
1.产品符合GB/T 1354-2018《大米》一级要求。 2.原粮为非转基因籼稻。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3.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的规定。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和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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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蔬菜 |
1.蔬菜分类及要求: ①叶菜类(主要包括:白菜、菠菜、油菜、卷心菜、苋菜、韭菜、蒿菜、香菜、芥菜、芥兰、茴香、蒜苗、莴笋、空心菜、豌豆尖、生菜、白花菜、青花菜、油麦菜、甘蓝、小葱):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②根茎类(主要包括萝卜、马铃薯、藕、甘薯、山药、芋头、茭白、苤蓝、慈姑、洋葱、生姜、大蒜、蒜苔、韭菜花、大葱、韭黄):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③瓜类与茄果类(主要包括冬瓜、南瓜、西葫芦、丝瓜、黄瓜、茄子、西红柿、苦瓜、辣椒、玉米、小瓜):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④鲜豆类(主要包括毛豆、豌豆):颗粒饱满、无虫咬、大小均匀,无农药残留。 ⑤菌类(主要包括:香菇、平菇、金针菇、木耳、银耳、杏鲍菇、口蘑):不含野生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2.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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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面粉及面制品 |
1.面粉气味、口味正常。 2.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3.面粉及面制品均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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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油 |
1.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植物油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的规定。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一级标准的规定。 3.菜籽油原料为非转基因油菜籽,加工工艺为压榨工艺。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完好严密,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符合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 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要求的塑料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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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
1.包括猪肉、羊肉、鸡肉、鸭肉、牛肉及其他畜禽肉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 2.冷鲜肉一级,符合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的规定。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3.猪肉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4.鸡肉、鸭肉、牛肉、羊肉及其他畜禽肉类符合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的规定。 5.生鲜畜肉类:应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 6.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无病,肉质色泽正常、无内脏、无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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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及奶制品 |
1.产品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GB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的规定。 2.新鲜、口感好,具有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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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
1.感官要求: ①新鲜度要求:水量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②机械伤: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 ③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④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新鲜,正常色泽,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失水枯萎。 2.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及其他标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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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涉及采购人日常所需的其他食材,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二)质量要求
1.日常食材的配送具体品种和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配送的所有食材均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强制性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如国家、行业有调整或新颁布的,应以调整后或新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2.如产品涉及预包装,包装及标注均应符合国家最新食品包装及标注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3.存在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在3天(含)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含)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7天(不含)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三)相关服务要求
★1.采购人将于配送前一日告知供应商具体配送清单,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段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应急配送,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须负责完成配送。食材送出前,应完成食品安全自检。
★2.供应商建立食品溯源体系。配送时供应商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接到采购人反映质量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须负责销毁。
★3.猪肉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在每次配送猪肉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配送生鲜畜肉类、禽肉类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其他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两辆配送车辆,车辆为厢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车辆,且其中至少包括一辆冷藏车辆。
★5.供应商应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做好消毒记录,车辆采用专人管理。食材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6.项目食材配送人员应无犯罪、吸毒史,且定期体检、身体健康,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7.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
★8.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亿元。
★9.如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10.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采购人拒绝收货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交货缺少资料的补充。
★11.收货时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
★12.一个月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采购人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13.需确定专人联络配送事宜,如需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
▲14.配送人员应着企业统一的工作服。
▲15.应急配送应在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
★(四)商务要求
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3.报价要求:本项目要求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10%。下浮率=(市场基准价-食材结算价格)/市场基准价×100%,供应商的下浮率存在负数、超过100%或有多个报价(下浮率)的情形,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货款结算方式(各类食材均分别按以下方式结算):
(1)食材结算价格=市场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结算数量。
(2)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与完成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月所配送食材进行询价并确定其市场基准价,定价时,如成都市蓉价网(http://www.cdprice.cn/) 有相关品类的公示价,以成都市蓉价网价格为市场基准价格;如成都市蓉价网无价格的,以采购人周边农贸市场的批发价为市场基准价格;如成都市蓉价网及周边农贸市场无价格的,以采购人周边大型商超的零售价格为市场基准价格。
5.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支付合同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结算货款时,以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为准,采购人每月应支付中标供应商的货款,优先抵扣完毕预付款,剩余货款按照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进行支付,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及经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按财务流程支付相应的货款。若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验收要求:
6.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6.2验收内容及标准
(1)验收内容:中标人日常配送的干杂、禽蛋、水产品、水产加工制品、大米、蔬菜、面粉及面制品、油、肉类、奶及奶制品、水果等产品。
(2)验收标准: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项目质量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违约责任:
7.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收货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拒收货物后1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交货缺少资料的补充。收货时发现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对配送食材进行补正。同时,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00元/次的违约金。
7.2一个月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采购人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品类、数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3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4采购人如对供应商配送的某批次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存在食材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10%的违约金。
7.5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采购人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6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7.7如出现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等罚款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费用时进行扣除。
注:▲号条款适用于评分,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号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二、询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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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现实际每天用餐人次约为690人次,现食堂的供餐类别具体分为早、午、晚三餐:(1)早餐(自助餐): 早餐按点餐的模式,菜品数量要求:每日基础供应为小菜、稀饭、鸡蛋、包子、馒头,另如:油条、花卷、面食、面包、蛋糕、豆浆、粗粮等按日轮换供应。(2)午餐(自助餐):午餐按套餐模式,菜品数量要求:至少5荤2素供选择,另提供风味小吃、糕点、汤类、粗粮、常规面食、水果等。(3)晚餐(自助餐):晚餐按套餐模式,菜品数量要求:至少3荤2素供选择,另提供常规面食、稀饭等。 2.报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报价仅作参考,不作为中标/成交依据,报价单位的报价仅可作为我院制定采购预算的依据来源之一。我院将对此次调研取得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用于商业目的或商业活动。如报价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涉及公司核心商业机密,请报价单位慎重填写(提供)或勿填。 3.请报价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客观实际、市场竞争、价格合理、物有所值的原则,进行价格填写。 4.若报价单位认为此函中存在未明确之处,可在备注栏中进行填写,并根据其填写的内容进行价格区间填报。 5.参与本项目价格询价的报价单位,不影响参与后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后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7.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7:30,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资料统一准备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内:2021256453@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X公司市场询价调研报名资料,邮件内容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邮件无效。 8.联系方式:后勤保障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9182021692(工作时间),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崇义桥街468号,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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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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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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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