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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公告

    2024-10-14 10:00 来源:后勤保障部 阅读次数:1559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医院后勤保障部工作需要,选择一家咨询单位拟对科室待开展的一批项目提供采购需求编制服务,详细需求见后。

    1.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3.项目总预算:7万。

    4.成交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现场拆封密封文件,资格条件符合且能满足全部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最低者成交。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1.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运维外包服务、水电耗材配送服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胶片袋供货服务、印刷服务、能源托管服务。

    2.采购需求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供应商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上述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医院进行招标方案的编制、质疑回复等流程工作。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还须拟订采购需求管理三张附表、开展采购需求专家论证。

    3.其他要求

    3.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若采购人对单个项目有编制时间要求的,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单个项目编制成果。

    3.2供应商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所有因素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

    3.3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交付成果经过医院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因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尾页签章处。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

    3.4验收办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3.5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本项目无需报名,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密封。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1000分。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递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文件规范

    1.供应商均须制作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文件胶装密封,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二)文件内容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资质(含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

    4.项目报价表(附件2);

    5.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3);

    6.廉洁承诺书(附件4);

    7.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8.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只需一次性递交一份封条密封文件,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鲜章,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七、院内招标相关事项

    1.院内招标结果将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dqdsrmyy.com/进行公示。

    2.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与中标(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有虚假响应情况,将取消该公司供货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5年内禁止该单位参与我单位的其他采购活动。

    2.院内招标相关事宜请与医院后勤保障部联系(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7313071685)。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资格承诺函


    致: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贵方 项目,我公司作为供应商向贵方提供完全满足技术需求的报价表一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内容真实有效,且资质证件完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如经查实下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据此函,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们已详细审阅全部响应文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们同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记录。(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8.供应商及所投产品还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附件2: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最终报价(元)

    备注

    1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后勤科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

    1

    70000

    须满足项目全部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总金额: 大写(

    注: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所报价格包含税费、交通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承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3: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后勤科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

    报名单位全称

    报名日期

    姓名

    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

    Email

    注:1.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名称一致。

    2.须按采购公告要求递交相应资料。


    附件4:

    采购廉洁承诺书

    为加强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参与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医院有关采购活动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 与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

    (一)不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不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

    第五条 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第六条 自觉接受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文件的必备要求。在投标、报价时,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可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自愿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第八条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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