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完善人才梯队结构,解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更好地做好住院综合楼运行工作。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内科 | 6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
外科(普通外科方向) | 3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
外科(神外方向) | 1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
外科(泌尿方向) | 2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
妇产科 | 2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
儿科 | 3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急诊科 | 2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临床或急诊专业),从事急诊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
眼耳鼻喉科 | 1人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临床医学或眼耳鼻喉专业) |
口腔科 | 2人 | 口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
胃肠镜室 | 1人 | 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具消化内科内窥镜室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条件 |
超声科 | 2人 |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专业) |
药剂科 | 1人 | 中药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具有中药师职称资格 |
康复技师 | 3人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32岁以下,具有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职称 |
财务科 | 1人 | 财务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32岁以下,具有初级会计资格及以上职称 |
护理 | 20人 | 护理专业,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32岁以下,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取得专科培训证、规培证优先考虑 |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6月21日。(请特别注意:护理专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
3.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新都区大丰街道崇义桥街468号)人事科。
4.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个人简历(要求含有个人信息、工作履历、擅长技术方向等内容);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④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核与体检
1.考核时间:以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考核内容: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临床案例分析等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履行选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等。
5. 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放宽比例)。
6. 考核合格的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安排的体检。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经由初审通过后,医院将以短信、网站公告等形式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3.符合《成都市新都区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引育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相关考核可取得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专项奖励及工作奖励。
4.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28-83911257
咨询邮箱:395559517@qq.com
201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