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条件 学历要求 年龄 其他要求 急诊科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普外科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神外科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骨科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妇产科 1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儿科 3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内科I 4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内科II 2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麻醉科 2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放射科I 2 医学影像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II 2 医学影像技术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学影像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 超声科 2 医学影像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检验科 2 医学检验学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学检验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 药剂科I 1 中药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中药初级及以上职称,个别优秀人才可放宽条件 药剂科II 1 药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药剂初级及以上职称,个别优秀人才可放宽条件 重症医学科 3 临床医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中西医结合 2 中西医结合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 康复技师 2 康复治疗技术相关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个别优秀人才可予以放宽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 护理I 2 护理学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取得专科培训证、规培证优先考虑 护理II 8 护理学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取得专科培训证、规培证优先 财务科 2 财务相关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及以上 信息科 2 医学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中级职称以上或个别优秀人才年龄可予以放宽条件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通过邮箱(E-mail:395559517@qq.com)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网上报名,简历文档名称需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命名,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经由初审通过后,医院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五、考试、审查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百分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7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人事科
邮编:610504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3911257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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