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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执行川医保办发〔2025〕28号文件公示

    2026-03-05 09:21 来源:医保物价部/审计科 阅读次数:464
    广大市民: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川医保办发〔2025〕28号文件《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现将相关调整内容与执行时间公示如下:
    一、规范后的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执行。
    二、规范后的呼吸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具体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川医保办发〔2025〕28号文件《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Uploads/file/20260305/s1_20260305092228_72620.pdf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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